【訂房、退訂需知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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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 請詳細閱讀以下訂房、退訂條款,匯款完成時視為同意以下之約定。 |
※ | 為保障彼此權益,請於訂房後2日內匯入訂金,訂金為總價五成。(連續假日、春節需全額付訂) |
※ | 完成訂金匯款後,請來訊告知帳號末五碼,以確認完成訂房手續。 |
※ | 訂房後,若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匯入款項者,本民宿將自動取消訂房,不另行通知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 |
※ | 入住時收取訂金支付後之尾款。 |
※ | 為確保最舒適的住宿空間,請依訂房人數前來,如超過約定人數,本民宿將加收額外費用,感謝您的配合。 |
※ | 如需更換房型或入住日期,需距離住房日7日前完成,最多僅可換1次,在此規則之外,恕不接受更換房型及日期。 |
※ | 【平日】週日至週四。 |
※ | 【假日】週五、週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日前一晚起。 |
※ | 【旺季】7月-8月期間及連續假日每房加收100元。 |
※ | 【定價】除夕-初六。(農曆春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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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加床】
0-2歲(含)以下不加床,不收費。 |
※ | 【加被】200元/件。 |
※ | 離住房日 0 天至 1 天之間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0 %。 |
※ | 離住房日 2 天至 3 天之間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30 %。 |
※ | 離住房日 4 天至 6 天之間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40 %。 |
※ | 離住房日 7 天至 9 天之間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50 %。 |
※ | 離住房日 10 天至 13 天之間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70 %。 |
※ | 離住房日 14 天前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100 %。 |
※ | 如遇天災(地震、颱風)導致交通中斷,或經花蓮縣政府及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可全額退還訂金,或可延期半年。(以一次為限) |
【住房、退房需知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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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 本民宿進房時間為每日15:00~22:00。(若無法於此時段進房,請與本民宿連繫,以利繼續保留訂房) |
※ | 入住時,請出示身分證件、護照等相關資料,以便辦理登記。 |
※ | 入住時,請依照住房人數、天數向櫃台領取早餐卷。 |
※ | 每組房客入住,無論人數多少,僅提供一副鑰匙,請小心保管使用。(若遺失需支付工本費200元) |
※ | 全棟民宿皆由手繪而成,請一同愛惜畫作,嚴禁用筆、手或一切器物撞擊、破壞。(若造成損毀需照價賠償) |
※ | 民宿內所有擺設之傢俱、飾品、電器,抱枕、掛飾、器具、浴巾等皆為本民宿之財產,如有需要,請向櫃台洽購,請勿擅自移動或私自佔為己有。(若造成損毀、遺失需照價賠償、購買) |
※ | 為維護住宿品質與環境安全,民宿內(含公共空間)嚴禁賭博、打麻將、抽菸、酗酒、嚼檳榔、炊煮。(如違反條例需額外加收總房價之5倍,敬請配合及見諒) |
※ | 為避免擾鄰及影響他人住房之權益,本民宿禁止大聲喧嘩,若經勸阻仍未改善,本民宿有權請房客立即退房,並不退還任何費用。 |
※ | 因考量部分旅客會對寵物毛髮過敏,本民宿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但可協助安排寵物旅館,敬請配合及見諒。 |
※ | 絕對禁止擅自使用非客房配置之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,以免發生危險,敬請配合。 |
※ | 外出時請配合鎖好門窗及關閉所有電器物品,若有設備因不當使用而損毀,將要求合理賠償,敬請配合及見諒。 |
※ | 外出時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體諒 。 |
※ | 退房時間為每日11:00。退房時確認房內物品、裝飾品等完整,並請交還房門鑰匙至櫃檯。 |
【民宿設備及服務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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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 本民宿公共區域為客廳、餐廳、戶外特色庭園,客戶可自行使用,並請小心愛護。 |
※ | 本民宿有寬頻上網(請自備電腦)、逆滲透之冰、溫、熱飲水機、冰塊、冰箱供給客戶自行使用。 |
※ | 本民宿提供微波爐、烤箱、洗衣機使用(不提供烘衣機),為安全考量,使用前請先向民宿主人洽詢、嚴禁擅自使用高耗能電器用品,造成電力超載,而產生跳電及危險。 |
※ | 本民宿所有客房備有電視機、冷氣機、電風扇、吹風機、標準雙人床組。 |
※ | 本民宿所有客房、公共空間、浴巾、被單、床單皆每日清潔消毒。 |
※ | 本民宿小型戶外特色庭園可供拍照、吸菸、烤肉(限包棟)使用。 |
※ | 本民宿庭園提供雙人盪鞦韆(可承受約200KG),小朋友乘坐時也請大人在旁陪同及請小心愛護使用。 |
※ | 本民宿提供客製化花蓮旅遊資訊、活動安排等服務。 |
※ | 本民宿門口備停車位供客戶使用。 |
※ | 本民宿提供代辦汽、機車租賃、包車及拼車服務。 |
※ | 本民宿代售海洋公園、兆豐農場門票服務。 |
※ | 本民宿可提供住宿、退宿客戶當日寄放行李。 |
※ | 本民宿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。 |
【包棟烤肉設備、場地、租借及注意事項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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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 本民宿提供O-GRILL3500T烤肉爐、O-Dock折疊桌、卡式瓦斯爐供烤肉使用。 |
※ | 本民宿提供2罐補充型瓦斯,供烤肉使用。(1罐可使用約1小時) |
※ | 本民宿提供代購烤肉食材和消耗性餐具等。(費用另計) |
※ | 本民宿提供代訂烤全山豬、烤全羊。(費用另計) |
※ | 為維護本民宿造景及場地維護,請一律使用本民宿提供之烤肉爐,如需加爐請自備高架式烤肉爐並注意防火安全。(本民宿嚴禁使用炭火) |
※ | 本民宿提供小型吧台供簡單清洗用。(非廚房,請勿切、煮、調味、料理等) |
※ | 烤肉食物切勿帶入房內食用,請在客餐廳、騎樓、烤肉區食用完畢,以免造成房內氣味以及預防蟲害產生。 |
※ | 活動確實注意嚴禁大聲喧嘩,以免妨礙他人安寧,造成擾鄰、噪音等糾紛,如無法認同與遵守請勿參與活動。 |
※ | 活動最遲請於23:00前結束,如活動時間預計需超過23:00,請事前通知民宿主人並確實遵守規則。 |
※ | 本民宿嚴禁施放任何型式種類的鞭炮、煙火及擴音設備。(如卡拉ok、擴播器等) |
※ | 如有訪客進入民宿餐與烤肉活動,請先告知民宿主人並取得同意,另請訪客於23:00前離開民宿。 |
※ | 請家長特別注意兒童安全,以免燒、燙傷、摔倒等意外發生。 |
※ | 活動結束後,務必將現場清潔乾淨及恢復原狀。廚餘、垃圾必需將之封口、分類、集中,所有電器設備、水龍頭等請確認關閉,若無保持好場地清潔及歸位,則沒收押金,恕不退還。 |
※ | 活動需額外酌收器材租借費、場地費1000元及押金1000元,共計2000元整。(若無毀損、違約,將於退房前退還1000元押金) |
※ | 活動需確實注意安全及器材使用方式,如有違反導致設備、場地(畫作、藝術品)損壞者,需照價維修、賠償。 |
【備註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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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 全棟民宿皆為原創藝術,歡迎拍照留念,並請一同維護。 |
※ | 為確保雙方權益,本民宿公共空間有24HR監視錄影。 |
※ | 住房須知請務必遵守,違反或造成損毀及民宿損失者,將嚴格索賠,敬請配合及見諒。 |